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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天星训练营运动员管理办法
作者: 陈坤 | 发布时间: 2019/11/6 14:19:49 | 871次浏览
运动员管理办法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精神,推动我区校园足球健康发展,有效地增强运动员的约束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,确保训练任务、训练目标的圆满实现,提高管理水平,特制订运动员管理办法。

一、运动员条件

1.运动员必须具有为校争光的意识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。

2.入选雨花台区“满天星”训练营的运动员必须是经综合考核,运动成绩较优异的在籍学生。

二、运动员守则

1.运动员必须遵守“满天星”训练营的管理规定。

2.运动员必须树立刻苦训练,顽强拼搏、认真完成运动训练任务,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。

3.尊重教练,尊重管理人员,服从教练员的安排和指导。

4.努力学习文化知识,努力做到文化课程和足球课程共同进步。

二、奖惩办法:

1.每营每学期评选10名队员为满天星优秀队员,发放证书。

2.“满天星”训练营运动员具备资格代表雨花区参加南京市联赛。

3.凡无故缺席三次者,取消其运动员资格。

4.运动员每一学期必须进行必要的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考核,如一学年内达不到所规定的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的考核要求,即取消其运动员的参训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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